保險小助教:
一. 強制險僅是基本保險,還須要搭配:
車體險(甲式、乙式、丙式)、竊盜險、任意責任險、乘客險、各種特約保險
二. 愛車失竊 :
  1. 請車主加裝防盜設備,多一層防盜。或者加裝暗鎖。
  2. 勿輕易將鑰匙交付給他人,如:洗車、代客泊車。
  3. 下車時切記關閉引擎,確實上鎖。
  4. 車內勿置放貴重物品,如:手機、皮包等
  5. 戶外停車時,僅量停光線明亮處,並注意前後左右車狀況。
  6. 若有愛車失竊,應立即至轄區派出所報案。
    【若有保險則向保險公司連繫】
三. 汽車失竊應注意事項 :
  1. 汽車失竊時,應立即備妥車籍資料,至失竊地的轄區派出所報案,並索取汽車協尋証明單。
  2. 立即與保險公司聯絡,並於五日內至保險公司寫理賠申請書。
  3. 尋車期間三十天期滿,被保險汽車尚未尋獲,請備妥相關文件,至監理單位辦理車籍註銷登記。
  4. 備齊失竊理賠必備文件,僅速交付保險公司承辦人員,保險公司於文件齊全後, 十五日內應予賠付。
  5. 保險公司完成付款手續前,被保險汽車已尋穫獲(依各保險公司規定辦理), 依約賠付本次事故所致損毀滅失之修理費用。
四. 發生事故時之處理 :
(a) 輕微事故:
  1. 車輛損毀輕微尚能行駛且無人受傷或死亡時,應先將各車四個車腳或輪胎位置標繪出來,機車則循倒地位置標繪而出之後,再迅速將車輛移置路邊,不妨礙交通,以免受罰。
  2. 立即報警處理,勿私下處理,勿離開現廠。
  3. 若有保險,可通知保險公司現場立即處理,並請於事故發生五日內,備妥文件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。
(b)傷亡事故之處理:
  1. 救人第一,撥110電話僅速將傷者送醫急救。
  2. 保持現場完整,並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警告標誌。
  3. 應立即報警處理,勿逕自離開現場。
  4. 若對方肇事逃逸時,應記下車號、車種、顏色、特徵及逃逸方向鐙資料,立刻報警處理。
  5. 若有保險,請於事故發生五日內,備妥文件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。
五.全國車輛肇事(覆議)鑑定單位:
  • 台北市覆議會(02)2729-4609 786-4221
    鑑定會(02)275-9119
  • 高雄市覆議會(07)331-6321
    鑑定會(07)722-4822
  • 台灣省覆議會(049)239-4808
    南投縣區覆議會(049)223-3208
  • 基宜區覆議會(03)954-1567
    彰化縣區覆議會(04)
  • 台北縣區鑑定會(02)688-8283
    嘉雲區覆議會(05)276-9474
  • 桃園縣區覆議會(03)362-5782
    台南區覆議會(06)267-9863
  • 竹苗區鑑定會(03)531-9312
    高屏澎區鑑定會(07)761-2215
  • 台中縣區鑑定會(04)2526-5702
    花東區鑑定會(03)853-4500
  • 台中市區鑑定會(04)2231-9189
六. 違規拖吊電話查詢 :
  • 高雄市(07)272-3927
    基隆市(02)2432-1281
  • 台中市(04)2389-6405
    嘉義市(05)285-1048
  • 台南市(06)250-9524
    新竹市(03)573-6742
  • 台北縣(02)2225-7666
    桃園縣(03)357-3451
  • 苗栗縣(037)72-4908
    台中縣(04)2527-7587
  • 彰化縣(04)737-3683
    雲林縣(05)536-2970
  • 台南縣(06)632-3794
    高雄縣(07)742-4186
  • 屏東縣(08)755-0211
    宜蘭縣 0800-396-456
  • 花蓮縣(03)822-4984
    台東縣(089)23-1010
  • 南投縣(049)223-6354
    嘉義縣(05)362-0229
  • 澎湖縣(06)927-4000
    新竹縣(035)51-35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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